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22 11:43:50 | 阅读次数:1022

先试用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先试用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即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在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双方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等相关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行为,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试用期等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