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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5/1/4 9:09:36 | 阅读次数:153

哪些情形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得“延时”

解答: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有上述情形之一(见第 101 问),这时候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形例外,就是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当他们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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